113-2以馬內利美語幼兒教育獎助基金申請至5/30

以馬內利美語幼兒教育獎助基金(申請條件如下)

(一)就讀本系期間符合以下條件之任一項(每人每學年限申請一項):
1.修畢本系「英語融入幼兒園課程專長」課程。
2.修習本系 EMI(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)課程至少 12 學分、或者達到學校所訂之E1、E2、E3、E4、E5任一等級(每一等級皆可申請一次)。
3.進行幼兒英語文教育相關研究,若以論文研究主題申請者,需已通過論文計畫口試為原則。

(二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為 GPA3.38 以上。

(三) 本獎學金不得以同一理由重複申請。

獎助金額:
1.符合(一)第 1 項、第 2 項申請資格條件者,每名新臺幣 10,000 元整。
2.符合(一)第 3 項申請資格條件者,每名新臺幣 20,000 元整。

凡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,請填寫申請表,於114年5月30日(周五)以前逕向瑞雪助教提出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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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第2學期以馬內利美語幼兒教育獎助基金申請至5/30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