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機關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
職缺人員:約僱人員(正取1名,備取2名)
職務列等:5等
工作地點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(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61號28樓)
有效期間:115/03/27~115/04/10
資格條件:
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。
2.具有採購證照,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業務尤佳。
3.具工作熱忱、品德操守良好,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工作項目:
1.辦理秘書室研考及採購會辦協審等業務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:(02)29693456分機 4580姜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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